楚雄市图书馆入馆需知

日期:2014-08-25来源:转载点击:21328 字号: 手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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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馆需知

1、残疾人读者、老年读者、军人读者可优先借阅。

2、请读者注意仪容仪表,保持衣冠整洁。

3、请读者勿带宠物入馆。

4、请读者将随身携带的包、雨伞等物品寄放在免费寄存柜中。

5、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

6、请在指定地点就餐,勿携带食品入馆。

7、请保持馆区安静,勿在馆内大声喧哗,入馆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。

8、请爱图书馆一切公共财物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

9、维护馆内卫生,勿在馆区内乱贴乱画及乱扔纸、果皮等杂物。

10、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11、每星期三上午为本馆职工学习时间,各阅览室12:00起开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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